钛脊合金商标和化学成分表:国标GB/T 3620.1-2007
一、领域
本尺度划定了钛脊合金产品的商标、化学成分等。
本尺度合用于钛脊合金压力加工的各类制品和半制品(蕴含铸锭)。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尺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尺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批改单(不蕴含勘误的内容)或订正版均不合用于本尺度,然而,激励凭据本尺度达成和谈的各方钻研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尺度。
GB/T 4698(所有部门) 钛脊合金化学分析步骤
GB/T 8170 数值建约规定
GB/T 3620.2 钛脊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误差
三、化学成分
3.1 商标与化学成分
3.1.1 钛脊合金产品的商标和化学成分应切合表1的划定。
3.1.2 硼按名义量参与,并报实测数据,供参考。
3.1.3 TA7ELI商标的杂质“Fe+O”的总和应不大于0.32%。
3.2 其他元素
3.2.1 其他元素是指在钛脊合金出产过程中固有存在的微量元素,而不是报答增长的元素。
3.2.2 其他元素通常蕴含:Al、V、Sn、Mo、Cr、Mn、Zr、Ni、Cu、Si、Y(该商标中含有的合金元素应除去)。用户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应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3.2.3 产品出厂时供方可不检验其他元素,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予以抽测。
3.3 成分允许误差
需方从产品上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分析时,其成分允许误差应切合GB/T 3620.2的划定。
四、化学成分分析和分析汇报
4.1 钛脊合金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按GB/T 4698进行。
4.2 除产品尺度还有划定表,供方均可在钛脊合金铸锭上取样进行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
4.3 钛脊合金产品的化学成分允许做第二次分析,并以第二次的分析了局为最终判定凭据。
4.4 化学成分分析汇报中的分析数值,其有效位数应与化学成分表中相应界限数值的有效位数一致。有效位数后面的数字应按GB/T 8170划定的规定进行建约。
5 删除迪胙合金商标
5.1 删除迪胙合金商标及其化学成分见附录A。
5.2 附录B提供了新版和老版(1994版)及部门国表纯钛商标的成分对比。







